車禍追訴期多久?是很多人發生車禍時的疑惑,究竟車禍事故追訴期時效從什麼時後起算?車禍可以提告的範圍又分成刑事跟民事,兩者的時效是否相同?車禍過失傷害時效為6個月,即為半年追訴期,但時效一旦超過,就會讓自己的權益消失,因此這半年內是很重要的黃金時期,還想知道萬一追訴期超過的話又該怎麼辦?讓車禍專科律師為您解惑:
法律上的車禍追訴期(大家常說的追溯期)是非常嚴謹且重要的,時效一但超過,自己的權力也將隨之消散,又車禍訴訟期限以發生車禍之當事人,受傷與否分為刑事、民事兩個部分作探討。
車禍追溯期多久?若有受傷於對方有肇事責任的狀況下,可提出刑事過失傷害的訴訟
車禍追訴期是多久?無受傷的狀況下,僅剩民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問題,兩者提告追訴期的時效
上述追訴期時效起算日為知悉損害發生事實開始,也就是說自車禍發生當下開始,時效就開始計算了。
車禍的提告期限分為刑事與民事,針對刑事過失傷害罪的追訴期為車禍發生後的6個月,民事損害賠償請求權時效則為車禍發生(知有損害)後的2年喔!
前者只要超過車禍追訴期,司法機關將直接諭知不受理給予不起訴處分,後者則是提出後對造當事人可以時效消滅為理由進行抗辯,拒絕給付相關賠償,因此一定要注意相關規定,別讓自己的權利睡著了。
由於過失傷害為刑事案件,所以當車禍肇責另一方不願意賠償給自己,於自己有受傷時卻在民事部分消極處理,此時會建議當事人可以考慮提告刑事部分,也就是所謂的「以刑逼民」,讓對方因為擔心自己會有刑事責任,而更願意負擔賠償與我方和解協商撤告。
當提告超過車禍追訴期時,刑事部分司法機關會直接諭知不受理給予不起訴處分,民事部分則是對方可以提出時效抗辯,原則上就沒辦法處理了,對方可以不必賠償,除非今天透過協商方式,對方願意賠償負擔,或是提出民事訴訟時對方不知道可以主張時效抗辯,因為沒有向法院說明而我方獲得勝訴判決時,可向對方求償。
一般我們警局報案提告、地檢署按鈴申告為告訴。
若由犯罪被害人自己逕行向法院提起訴訟,稱為自訴,案件並沒有經過偵查階段,直接就進入到法院的審判階段。
公訴則必須先經過偵查階段,當檢察官知道有犯罪情事時,就會啟動偵查階段,進行調查待偵查終結後,由檢察官決定是否提起公訴(起訴)。
導致他人受傷即為車禍過失傷害,屬於告訴乃論之罪,需被害人提出訴訟司法機關才會進行審理。
導致他人死亡的車禍過失致死,屬於非告訴乃論之罪,即犯罪發生當下,檢察官就必須介入調查並給予出處分,非告訴乃論之罪即便和解也無法撤告,檢察官還是必須依照職權進行審理。
車禍案件除了刑事責任問題外也會牽涉民事賠償部分,如果協調時對方態度強硬或獅子大開口,為避免面對擔心判刑又無法負擔賠償的窘境,建議可以尋求專科律師協助雙方調解,以法律的角度理性溝通促進雙方和解,也可以請車禍律師於法庭上做答辯降低傷害,避免因不了解流程與權利範圍錯失案件爭取。更多車禍法律追訴期問題,歡迎聯繫最佳律師法律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