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不知情也犯法!無人受傷能和解?肇逃PTT問題律師來回答
作者:最佳律師專業律師團隊
最佳律師免費法律諮詢網由【睿見法律事務所】製作、主持,經手破萬件免費法律諮詢,不管任何類型案件,都可以提供您專業協助!

台灣各地交通事故頻傳,許多人會因事故發生後未依規定妥善處理而擅自離開現場,導致自己吃上肇事逃逸官司,但不用擔心,肇逃無人受傷是有機會和解的!
肇事逃逸定義,是指肇事者知悉發生交通事故,未下車察看或是依規定完成現場處理程序,逕行離開現場的行為。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發生交通事故:
肇事逃逸罪立法目的主要為保障事故發生後之公共安全,避免事端擴大,即為保護事故被害人生命、身體安全,也因此訂立較嚴苛之刑事責任。
如何會構成肇事逃逸?肇事逃逸不知情也違法嗎?最佳律師帶您詳細了解。
所謂「肇事逃逸」,係指行為人明知已發生交通事故,卻未依規定下車察看、協助救助傷患,亦未立即通報員警,完成必要處理程序,而逕行離開肇事現場之行為。
此一規範目的,在於維護交通安全,藉由課予肇事者停留現場與即時救助之義務,以減少交通事故所造成之人員傷亡。
然而,並非所有交通事故發生後未留在現場,即當然構成肇事逃逸,仍須符合法律構成要件始得成立。
以下為您梳理肇事逃逸的4大構成要件,帶您逐一釐清!
所謂動力交通工具是指以電力或引擎動力驅動的交通工具,例如:汽車,機車、電動車,不包含單純用「人力發動」的腳踏車和滑板車等交通工具。
交通事故不以直接發生碰撞為必要,若我方有違規事項,導致他方駕駛人閃避不及自摔,與車禍之發生具有因果關係亦屬之。
刑法之肇事逃逸以有傷勢狀況發生為要件,實務上不論傷勢嚴重程度、部位,即使僅是擦挫傷,皆屬於肇事逃逸罪所指的傷害。
若交通事故無人傷亡,僅有車損等財物損壞,則會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範。
面臨新台幣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緩及吊扣駕照1至3個月之行政處分。
行為人若主觀上明知有事故發生,卻逕自離開事故現場,未等待警察機關到場處理,即使事後返回現場仍會構成肇事逃逸。
然而,關於行為人是否知情有交通事故發生為其主觀意識,難以直接證明,實務上通常經由間接事證加以釐清。例如:
綜合評估各項因素,進一步做出判決。
若行為人自始不知情有車禍發生,難以認知行車事故與自身有關時,有機會依個案情形爭取不起訴。
因此,建議涉及肇事逃逸者,盡速尋求刑事專門律師評估狀況,擬定訴訟策略,爭取最佳訴訟結果!
依我國刑法第185-4條規定,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發生交通事故:
需留意的是,即便雙方未發生碰撞(比如常見閃避不及而自摔的情形),只要跟車禍的發生具有相當的因果關係,就會被認定為肇事。
除了以上客觀要件外,肇事逃逸罪須具備主觀犯意,亦即對於自己致人死傷之事實並無認識者就會欠缺肇事逃逸之犯意,即不構成本罪。
肇事逃逸刑責重不重以及會不會關,會依照被害人傷勢狀況分為3種:
肇事逃逸法定刑嚴峻,若稍有處理不慎,將面臨入獄服刑風險,且加上肇事逃逸罪屬非告訴乃論,無法因與被害人和解而撤告。
若想避免遭重判,建議尋求專業律師協助,若是肇事逃逸初犯,有機會爭取緩起訴或緩刑,而如果肇逃是無主觀犯意或事故無過失者,也有機會爭取不起訴處分。
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處新臺幣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並吊扣其駕駛執照1至3個月。
將成立刑事肇事逃逸及過失傷害兩罪,過失傷害之法定刑為1年以下有期徒刑,若雙方達成和解共識即可撤告。
肇事逃逸法定刑則為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由於肇事逃逸屬「非告訴乃論」之罪,並不因雙方達成和解而可以撤告,檢警單位仍需繼續偵辦,直到檢察官作出起訴或不起訴處分為止。
然若雙方達成和解,於偵查階段,地檢署可審酌犯後態度及事後積極彌補錯誤之措施,給予緩起訴之機會。
此外,肇事致傷逃逸亦受行政罰之處罰,如肇事致人受傷且逃逸者,處新臺幣3000元以上9000元以下罰鍰,並吊銷其駕駛執照。
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吊銷駕照,不得再考領。
依據刑法§185-4條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規定,肇事逃逸刑責總共有這些:
| 刑罰 | 行政罰 | |
|---|---|---|
| 輕傷 | 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 |
|
| 重傷或死亡 | 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
|
| 無受傷 | X |
|

被告肇事逃逸時,應先尋求專業法律諮詢,評估訴訟方向及空間,最佳律師能協助擬定肇逃訴訟策略及答辯,爭取最佳訴訟結果。
此外,你以為肇事逃逸只要表示自己不知情就沒事了嗎?肇逃者若主張自己「不知情」,仍需具體的事證來判斷是否有逃逸意圖,法院將考量肇事後的行為及事故情況來決定是否構成肇事逃逸罪。
因此並非隨口表示對車禍發生不知情就可躲避罪責,反而處理不慎,將面臨更嚴重的法律責任。

肇事逃逸和解步驟最佳律師建議可以照上述做,若希望肇事逃逸和解能更順利,也可委託我們來協助您,還有緩刑的機會!
不過肇逃和被害人和解也無法撤告,是因為肇事逃逸罪屬非告訴乃論罪。
但肇事逃逸和解後對法院量刑上會有極大的幫助,若是初犯或5年內未曾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宣告者,能與被害人達成和解,可大大增加爭取肇事逃逸緩刑之機會。
但要注意的是!並非肇事逃逸案件一定要以和解方式處理,肇事逃逸是否成立仍會依車禍發生狀況及是否有主觀故意而定。建議先請專業車禍律師評估,是否需要採取和解之方式,以保障自身權益!
肇事逃逸無人受傷是可以和解的!且若肇事無人受傷情況下,不會有刑責問題,僅會受行政法處罰。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而未依規定處置者,處新台幣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緩,逃逸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1個月至3個月。」
意即,在無人受傷情形下肇事逃逸,會處新臺幣1,000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及吊扣駕照1~3個月。
但若被害人有車損時,也仍可向肇事者求償,因此仍可與被害人談賠償和解。但要注意,行政罰並不會因為有與肇逃被害人和解可獲得免罰!
事故發生當下,務必立即報警,請警方到場協助,避免任意移動肇事車輛或破壞現場痕跡證據,同時適時關心傷者的傷勢狀況,完成車禍處理流程。
切勿因對方表面看似無恙,便貿然離開現場,或僅以私下協商方式處理,卻未留下任何聯絡資訊即逕自離去,將使肇事責任難以釐清。
另須注意,若駕駛人委由他人協助聯繫警方及救護專線請求救助,即使主觀上未刻意隱匿其身分,但未確認被害人是否已獲得妥適救護,亦未等待警員到場完成後續流程,即自行離去,仍可能構成肇事逃逸罪。
肇事逃逸行為可能涉犯刑事、民事及行政責任,於警局筆錄及地檢署偵查階段,事發過程及法律論述皆為案件策略擬定考量之重點。
建議民眾若遇到車禍肇事逃逸案件,應盡速尋求專業律師協助,進行法律諮詢,依個案評估訴訟策略,協助與被害人協商調解,爭取最佳訴訟結果,以保障自身權益!
小吳某日上班途中準備左轉時,後方機車突然重摔在地,因沒有感到任何碰撞,小吳以為是一場單純自摔車禍,沒有多慮就直接駛離現場。
豈料!當天晚上竟收到警方通知涉嫌肇事逃逸要求到案說明,擔心留下前科的小吳,上網搜尋肇事逃逸律師推薦,找到最佳律師尋求協助。
最終在律師協助主張不具備主觀犯意之下,成功爭取肇事逃逸不起訴處分。
阿華某日綠燈要左轉時,不慎與直行機車發生小擦撞,因兩人均剛起步速度不快,機車騎士也未因此而倒地。阿華見騎士沒有大礙,又因為上班要遲到,因此就先駛離。
未料上班時就接到警方來電表示有人提告肇事逃逸,請阿華下班後到案說明。由於阿華明知車禍之發生,但未依規定下車查看及處置就直接離開,已構成肇事逃逸罪要件。
但監視器畫面顯示,機車騎士當時確實未倒下,機車也僅是稍微晃動,他人難以預見有受傷之情事發生,因此仍可主張主觀無犯意向檢察官爭取肇事逃逸罪不起訴處分。
在最佳律師專業詳細分析下,阿華決定聘請我們協助,最終律師成功協助與肇逃被害人協商和解外,也成功爭取不起訴處分。
阿成於應酬回家途中與機車發生小擦撞,因應酬時有小酌幾杯酒,擔心有酒駕問題的阿成未下車查看就直接駛離現場,而隔日起床後獲警方通知已涉嫌肇事逃逸!
此時已經酒醒的阿成才驚覺到事情的嚴重性,趕緊上網尋求肇事逃逸律師協助,擔心處理不慎留下前科會影響工作。
所幸被害人傷勢狀況不嚴重,在最佳律師協助下以小金額與對方達成和解,而最終也成功向檢察官爭取肇事逃逸罪緩起訴處分,讓阿成免於判刑可能。
肇事逃逸不知情是否起訴須看肇事者是否具備主觀犯意,亦即對於自己致人死傷之事實並無認識者就會欠缺肇事逃逸之犯意,即不構成本罪。
但關於行為人是否知情「有交通事故發生」為其主觀意識,實難直接證明,實務上常透由間接事證加以釐清。
例如:事故現場監視器中行為人於離開時是否有擺頭察看之舉、行為人之行車紀錄器收錄狀況是否有劇大聲響及震動顯以得知有事故發生等。
肇事逃逸初犯仍可能會被關。肇事逃逸法定刑為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但若為肇逃初犯,謹慎處理仍有機會爭取緩起訴或緩刑,避免入獄服刑。
不一定。即便成立肇事逃逸罪也不代表於車禍案件中為全責之一方,仍會依車禍發生狀況判定雙方肇事責任歸屬,因此也可能雖成立肇事逃逸,但卻被認定無過失責任。
肇事逃逸有可能留下案底!肇事逃逸法定刑高,因此建議諮詢專業律師協助,將傷害降低,避免讓自己因此留下肇逃前科。
若遇到非故意肇逃被告推薦諮詢最佳律師,因想說服檢察官或法官無肇事逃逸的主觀犯意,需有事宜的民事訴訟、刑事訴訟策略及答辯。
而最佳律師可協助全程把關、擬定策略,甚至協助與被害人協商調解,為當事人爭取最佳肇事逃逸罪訴訟結果,保障其權益。
被告肇事逃逸莫慌張,最佳律師來幫你!歡迎立即來電:0809092769、撥打手機:0985599797、專線諮詢:0989991897或加入加入line線上諮詢@489apcc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