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判表無肇責要賠償嗎?台灣車禍頻繁,每天都可以從新聞中看見各地出現大大小小的車禍,小至擦撞,大致死傷,車禍事件層出不窮。
而車禍後雙方肇事責任歸屬即會影響是否涉及車禍過失傷害/車禍過失致死,以及民事賠償責任等。
因此,初判表無肇責並非絕對等同刑事無過失或民事無需賠償,初判表是警方針對肇事原因、資訊寫下的初步判定結果,而判斷的警察機關並非司法單位或專業鑑定機構,因此初判表僅供參考,並不具有法律效力。
車禍「初判表」是一般俗稱,全名為《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初判表涉及路權的判斷,以及駕駛的違規事項等,警方會依照相關跡證了解雙方駕駛是否有責。
但由於做出判斷的並非司法單位,因此初判表通常僅供事故雙方參考,不具有法律效力。
所以初判表往往也只能大概看出肇事雙方「是否有肇事責任」,不會詳細記載肇事比例、肇事主因或次因等,若想要更了解肇事責任大小,或對初判表不服,仍須申請車禍鑑定無肇事因素,由專業鑑定機構來判斷。
若於初判表中,看到自己的欄位填寫:「尚未發現肇事因素」,通常代表警方認為在這起車禍當中,可能沒有肇事責任!
此時,若另一方未另行申請車禍鑑定,我方可以初判表的肇責認定來與對方協商調解,而在無肇責情況下,所有損害可向全責的另一方請求全額賠償,且即便對方也受有損害,我方可主張無需賠償。
但要注意的是,初判表的參考價值較低,對方若對於初判表不服,可再自行申請車禍鑑定,而鑑定結果仍有被翻盤的可能!
車禍鑑定報告通常具有較高的參考價值,一般來說,若車禍鑑定結果認定駕駛人無肇事因素(無肇責),在刑事傷害/過失致死案件中也會被認定無過失,獲得不起訴或無罪。
但仍有例外情形,車禍鑑定報告無肇責並非絕對等同刑事會認定無過失,仍有少數案件中,車禍鑑定報告認定駕駛無肇責,但仍遭起訴、判刑。
雖然車禍鑑定報告相比初判表有較高的參考價值,但檢察官及法官仍可自行調查事故發生實際狀況,來判斷雙方駕駛肇事責任歸屬,因此即便鑑定報告無肇責,也可能會被以違反注意義務為由起訴、判刑。
在交通事故中,刑事責任是:「交通事故發生過程中,肇事人有不當肇事行為存有過失責任,因而致人死、傷,構成刑法犯罪要件所應負的責任。」
常見罪名為過失傷害、過失重傷害、過失致死。
然而是否無肇事責任就等同於無過失呢?並非如此,在實務上,仍有些案例車禍鑑定報告中顯示駕駛人無肇事責任,但最後仍以違反注意義務為由起訴、判刑。
被告駕駛小客車於行經十字路口在轉換為黃燈時通過,撞及騎乘重型機車闖紅燈之駕駛人,導致四肢癱瘓之重傷害,經過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及覆議委員會鑑定均認被告無肇事因素。
但檢察官及法官認為刑事案件過失之認定,並非僅於路權之有無,不能以被害人闖紅燈,即認被告不用盡注意義務,故不採鑑定書之意見,認被告有過失重傷害之責任。
刑法上要成立車禍過失致死,需要行為人行為上具備過失,並導致了最終死亡結果發生。
相對的,若駕駛人無肇責且沒有「過失」,當然也不會成立過失致死罪,而至於是否有過失也不單單僅依初判表或車禍鑑定而認定,司法實務上仍會針對是否有盡注意義務作為判斷標準!
小林駕駛客車於路口等紅燈,號誌轉換為綠燈時已注意左右有無來車後方才起步,但未料死角處有位婦人騎機車闖紅燈,小林閃避不及而撞上,該名婦人當場死亡。
鑑定報告結果小林無肇事因素,檢察官亦認小林並非一轉換為綠燈即立刻衝出,已盡注意義務,且事發時反應時間極短,縱使未能及時煞車,也難認小林負有過失責任,因此檢察官最終給予不起訴處分!
初判表僅為警方依據現場情形及雙方筆錄等相關資料,依據相關交通道路法規所初步判定之結果,並不具有法律上鑑定效力。
如果對於警方所製作之初判表內容不服,可向承辦警察機關確認或針對顯然錯誤部份要求更改,但警察得依職權判斷是否應更改或請民眾另尋救濟管道。
除此之外,亦可於車禍事故發生6個月內繳納3000元之費用,向各縣市政府之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申請鑑定。
車禍鑑定報告是由專業之鑑定委員會進行鑑定,與免費的初判表不同,需繳交3000元鑑定費。
車禍鑑定報告的內容包含事故經過、肇事分析、法規依據、路權歸屬、鑑定意見等,通常在雙方皆有過失之情況下,車禍鑑定報告將會記載哪一方為肇事主因、肇事次因,當雙方肇事比例相同時,會記載雙方均為肇事主因,以確認雙方肇事責任歸屬。
因車禍鑑定報告具有專業性,訴訟中會作為判決重要依據。
車禍無肇事責任原因有許多種,例如路權歸屬、完全遵守交通規則、已盡注意義務等均可能使一方沒有肇事責任。
若對初判表對方無肇責不服時,可進一步向承辦的員警提出初判表更改,或是自費3000元申請車禍鑑定,釐清詳細的責任歸屬。
車禍無肇責情形下也無需負賠償責任,若有保險可選擇出險即可,而不另外自掏腰包賠償。
初判表只是初步的肇事責任歸屬認定,只能大致看出「是否有肇事責任」,但並不會詳細記載肇事責任比例,若想進一步了解車禍事實經過及主要、次要肇因,可另外申請車禍鑑定。
在交通事故中,即便在某些情況下,肇事人可能真的沒有意識到碰撞,但只要事故導致了人員的傷亡,即使最終判定駕駛人在事故中無過失,因為直接參與發生,駕駛人仍然有責任停留在現場,並參與救護傷者和處理其他相關事故事宜。
車禍無肇責不代表無過失,在無肇責情況下被提告也不能掉以輕心,建議向專業律師進行法律諮詢,並請律師協助梳理陳述方向及說詞是否正確,避免在開庭中說錯話,遭檢察官或法官認為未盡注意義務負有過失責任起訴、判刑。
如此一來除了刑事責任外,車禍無肇責民事賠償還是必須承擔的責任,由專業車禍律師協助把關權益,以爭取最佳案件結果!
對於無肇事因素被起訴有疑問,歡迎立即來電:0809092769、撥打手機:0985599797或加入line線上諮詢@489apcc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