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麻是幾級毒品?台灣大麻合法了嗎?賣大麻毒品刑責多長,讓專家告訴你!
近期多位名人、網紅因涉嫌吸食大麻判刑,或是持有大麻遭捕,大麻是否該合法化等議題又再度引起關注!
大麻醫療作用、娛樂風險均是現今社會的熱門議題,但基於民眾對於大麻的恐懼、刻板印象與立法者考量大麻成癮性、濫用性、社會危害性等,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將大麻列為二級毒品。
在台灣大麻仍是全面禁用,不論製造、販賣、運輸、持有與施用大麻等行為,均屬違法!
大麻屬於中樞神經迷幻劑,吸食後會產生心跳加快、妄想、幻覺、口乾、眼睛發紅等現象,長期使用會產生耐受性及心理依賴性,一旦成癮之後突然的戒斷,會產生厭食、焦慮不安、焦躁、睡眠障礙等戒斷症狀。
且大麻具有中樞神經的迷幻作用,會造成知覺異常,常導致交通事故等公共危險傷害的原因。
考量大麻的成癮性、濫用性、人體及社會危害性,根據《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二條第二項第二款所示,大麻與安非他命同列為第二級毒品。
毒品在我們的社會中四處流竄,新聞媒體中也常常聽到毒品,但毒品到底有哪些呢?以下帶您快速了解毒品分級以及差異在哪裡!
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估定毒品依成癮性、濫用性及對社會危害性可分為四級,其中第一級毒品是危害最嚴重的,常見各級毒品如下:
第一級 | 第二級 | 第三級 | 第四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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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種類 | 海洛因、嗎啡、鴉片、古柯鹼。 | 罌粟、古柯、大麻、安非他命、搖頭丸。 | K他命、FM2、小白板、一粒眠。 | 蝴蝶片、煩寧、火狐狸、佐沛眠。 |
毒品具有社會危害性,即使自行施用毒品無侵害他人利益,仍受刑罰加以規範。
吸大麻刑責怎麼判?若施用第一、二級毒品需負刑事責任,而大麻是屬於第二級毒品,依據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0條第2項的規定,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
有關毒品的犯罪除了製造毒品以外,都是先持有才會有後續衍伸的行為,若不是自己要施用,就是要轉讓或是販賣給其他人,為了有效地杜絕毒品蔓延的問題,才會特別針對持有毒品的部分課予處罰。
須特別注意持有毒品定義,即使沒有持有毒品,只持有毒品的相關器具,也是有刑責的!
販賣屬供應類型毒品犯罪,且立法者認為販賣、製造及運輸均屬毒品犯罪源頭,因此訂立較重罪責。販賣大麻刑責,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規定,處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1500萬元以下罰金。
販賣毒品除了行為人主觀上基於營利之目的,客觀上交付毒品收受價金的行為,即為販賣行為。
而販賣大麻二級毒品如何判斷是不是具有主觀意圖,大多數還是考量是否有對價關係,不論是否有實質獲利,即使不符合行情的價格,高價買低價轉手給他人,仍然可能被認定屬販賣行為。
販賣或持有且初犯的緩刑要件「宣告行為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
現今毒品犯罪盛行,有鑑於毒品泛濫成災,危害社會,因此對於大麻毒品犯罪的處罰越來越重,尤其針對製造、販賣、運輸的部分更為嚴重,若要達成減刑需要於偵查階段達成要件才能夠完成減刑。
當遇到毒品案件,縱使社會及網路輿論中有鼓吹台灣大麻合法化的議題,但在台灣仍然是違法的,建議盡快尋求專業的毒品律師法律諮詢,分析並評估案件,擬定相關的訴訟策略並協助答辯,以利將傷害降至最低,爭取對自己最有利之訴訟結果。
若是面臨吸食大麻判刑,或是對於賣大麻刑責有相關疑問,歡迎:立即來電:0809092769、撥打手機:0985599797或加入line線上諮詢@489apcc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