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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詹以勤律師
詹以勤律師專精於刑事辯護及告訴代理、民事訴訟調解及代理、家事案件調解及代理、非訟案件、勞資爭議、不動產買賣糾紛、契約撰擬及審核、法律意見提供等。
服務單位:弦律法律事務所
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105號6樓之1
服務區域:臺北、新北、基隆、桃園、新竹、苗栗、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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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學歷與經歷
律師學歷
- 國立政治大學法律系學士
- 國立政治大學法律系刑法組碩士
律師經歷
- 弦律法律事務所律師
- 慶仁聯合法律事務所律師
- 臺北市政府諮詢律師
- 法律扶助基金會諮詢及扶助律師
詹以勤律師擅長辦理各類刑事案件,從日常發生之車禍、詐欺、侵占等案件,至重大之強盜、毒品、銀行法等案件,均有相當豐富之經驗。
對於家事案件如離婚、財產分配、未成年子女親權酌定等,及民事案件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債務清償等,亦有嫻熟之承辦經驗。
在辦理案件過程中,將秉持耐心、親切及專業之態度,為當事人評估規劃並爭取最有利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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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專欄》
2025 年 6 月 10 日
猥褻定義指加害人所為行為不僅於客觀上須足以引起他人性慾,在主觀上也得滿足自身情慾,而侵害他人之性自主權,並未設限加害人實施猥褻之身體部位為何。關於強制猥褻罪刑責規範於刑法第224條,對於男女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為猥褻之行為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5 年 6 月 6 日
扶養費是什麼?許多民眾於離婚時經常將扶養費及贍養費搞混。我國民法第1114條明文規定,直系血親互負扶養義務,故在孩子未成年期間,父母皆有義務扶養孩子,所謂扶養費用係指子女屆至成年以前所需消費支出。而贍養費則是為了確保離婚後,不至於使其中一方陷入生活困難而訂出的制度,兩者立法目的、用途皆不相同。
2025 年 4 月 23 日
你知道性侵害是什麼嗎?又和性騷擾有什麼不同?先來看一個例子:小甄每天搭火車通勤,某天太累在車上睡著,突然感覺屁股被碰了一下,驚醒後發現身邊的中年男子迅速把手抽回。小甄非常不安與憤怒,下車後立刻去警局報案。這樣的行為是性騷擾還是性侵害?
2025 年 4 月 18 日
性騷擾定義範圍相當廣泛,只要有與性或性別有關的行為,並使被害人認為被冒犯即有機會成立性騷擾,故若遭遇性騷擾案件,無論是否有肢體接觸行為,只要覺得不舒服就要勇敢站出來說不。然而多數案件可能發生在瞬間來不及反應或沒有監視錄影畫面之下,往往造成性騷擾申訴時舉證上的困難,倘若遇到性騷擾應如何處理,以下帶您了解!
2025 年 4 月 1 日
為了保護人民的性自主權,立法者在刑法中制定了妨害性自主罪章,若違背被害人的意思,或對於無抗拒力之人或不知抗拒之人,或利用有一定權勢之關係機會,或施以詐術等,對被害人為性交或猥褻者,均是違反性自主權,即會構成妨害性自主。而妨害性自主罪章多數是屬於非告訴乃論之罪,也就代表著即使被害人不想追究或是雙方已經達成...
2025 年 3 月 18 日
發生車禍若有人員傷亡,可以至內政部警政署全球資訊網的「道路交通事故資料申請系統」查詢並申請車禍初判表等相關資料,於車禍第7天後可申請提供事故現場照片、於車禍30天後可申請《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即俗稱的車禍初判表。一般車禍事故當事人可以持車禍現場警員給予的登記聯單,到登記聯單上的指定地點現場申請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