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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蘇志弘律師
專長:民事訴訟代理、刑事訴訟辯護及告訴代理、行政訴訟代理、家事事件代理、非訟事件、國家賠償、勞資爭議、契約撰擬審核、法律意見提供。
服務單位:蘇志弘律師事務所
(高雄所)高雄市左營區榮德街218號
服務區域:高雄、屏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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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學歷與經歷
律師學歷
- 中國文化大學法律學系法學組畢業
律師經歷
- 臺灣警備總司令部岩灣感訓第二總隊軍法感訓士官
- 前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暨高雄律師公會理事長蘇吉雄律師事務所法務助理
- 前高雄市政府法制局長許乃丹律師事務所法務助理
- 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高雄分會(創會)高級專員
- 民國106年專門職業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海商法及海洋法組第16名及格
民國84年1月,志弘律師應前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暨高雄律師公會理事長蘇吉雄律師之邀,回高雄擔任其律師事務所法務,期間長達9年有餘,各類案件的多樣化讓志弘律師在這段期間充分習得實務工作經驗。
除了傳統民事、刑事、行政訴訟之外,一般訴訟律師不常接觸的強制執行程序、非訟事件、擔保提存等等諸多流程,都能信手捻來!
志弘律師秉持擔任法律扶助基金會高雄分會創會高級專員及20餘年的法務經驗,在通過國考執業之後,無疑將成為今後繼續為民眾提供熱心及專業法律服務之最大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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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 8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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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 7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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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 6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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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 6 月 26 日
你知道性侵害是什麼嗎?又和性騷擾有什麼不同?先來看一個例子:小甄每天搭火車通勤,某天太累在車上睡著,突然感覺屁股被碰了一下,驚醒後發現身邊的中年男子迅速把手抽回。小甄非常不安與憤怒,下車後立刻去警局報案。這樣的行為是性騷擾還是性侵害?
2025 年 6 月 20 日
為了保護人民的性自主權,立法者在刑法中制定了妨害性自主罪章,若違背被害人的意思,或對於無抗拒力之人或不知抗拒之人,或利用有一定權勢之關係機會,或施以詐術等,對被害人為性交或猥褻者,均是違反性自主權,即會構成妨害性自主。而妨害性自主罪章多數是屬於非告訴乃論之罪,也就代表著即使被害人不想追究或是雙方已經達成...
2025 年 6 月 10 日
猥褻定義指加害人所為行為不僅於客觀上須足以引起他人性慾,在主觀上也得滿足自身情慾,而侵害他人之性自主權,並未設限加害人實施猥褻之身體部位為何。關於強制猥褻罪刑責規範於刑法第224條,對於男女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為猥褻之行為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